主日周刊
20 Aug 2023

主日周刊

在神的眼中我们是成圣的(第二部分)-为何我们还与试探挣扎?

各位主内肢体:

在神的眼中我们是成圣的(第二部分)-为何我们还与试探挣扎?

在上一篇文章,我们处理了地位上成圣的教义。当一个基督徒认识在主耶稣基督内的救恩,而且信靠耶稣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赎罪提供的救恩,这个人是得救的。这个人在地位上是公义的,并因救主耶稣基督所完成的工作而在上帝面前成圣。因此,圣经教导我们,并在罗马书中解释了这一点,

罗马书5:17-18 “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因这 一人作了王,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, 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 说来,因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被定罪,照样,因 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

至于罪人,神完美、无罪的羔羊的义归于他身上。而且现在他接受了,“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”。此外,对于罪人来说,死亡及永远的刑罚已经被阻止了,因经文说,“因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”。这是一个很清楚的教导,即使对于主日学的孩子来说也很容易理解。可是,我们需要回答另一个时常问的问题,那是,“如果罪人在神面前地位上是公义的,为何我们身为基督徒仍然忙着与罪恶激烈战斗?而且为何信徒需要每天,时刻与仇敌的攻击战斗? 如果神的话语应许我们胜过世界,为何基督徒有时战斗输了及跌入罪中?” 这些都是严肃及巨大的问题,圣经在使徒保罗的经验中为我们提供了答案,这是我们所知道的实际成圣。

A. 与肉体不断的较量及挣扎

使徒保罗总结与罪及试探的较量,并说明肉体的工作与属灵人的对抗。这是实习成圣的过程,而且保罗形容它说,

罗马书7:14,15 “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,但我是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因为 我所作的,我自己不明白。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 作。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作。”

使徒保罗解释说律法是属灵的,它是好的,它指导罪人认识在神面前善良及公义的事。所以,保罗写着说,“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 是圣洁,公义,良善的。”(罗马书7:12)。律法是神所赐的,为着人的好处,而且属灵的人会顺服神的律法。

然而,使徒保罗还补充说,“但我是属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”。罗马书7:14B。这不当误会成为属肉体行为的藉口,正如一些自由派学者所坚持的。他们利用这经节过着一个属肉体及罪恶的生活,指着保罗而且说,来看,甚至保罗承认他是属肉体的。被翻译成“肉体”这个词是希腊字 (sarkikos) 表示暂时,属肉体,指着肉身。使徒保罗要表达的是当他在这肉身中,他还是面对肉体的软弱。

所以,在这肉身中,基督徒所面对的属灵较量是不断及猛烈的,“我所愿意的,我並不做”。你有注意到身为基督徒,我们经常有良好的服事意图,可是我们没有执行?或者相反的,例如:“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做”。因为当一个基督徒决定不要说谎或咒骂或犯罪,可是他或她可以容易的跌入试探,而且在言语及行为犯罪。保罗给出了得胜的答案,他说:

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 了。这样看来,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。我肉 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” (罗马书7:25)

亲爱的弟兄姐妹,感谢神,因为主耶稣使我们有能力服侍神及顺服祂的律法。

B. 答案 – 顺服圣灵

当使徒保罗说:“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,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”,他的意思是什么呢?在25节的 “” 字提到一个运作的原则。所以保罗的意思是只要我们在这肉身中,这较量是不断的。他写着,“但我觉得 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 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” (罗马书7:23)

肉体是软弱的,因此倾向试探及这世界的诱惑。可是在基督耶稣的我们不是无助对抗罪恶。相反的,圣经保证我们胜过敌人,试探者。答案是顺服,顺从住在我们里头的圣灵。

罗马书6:16 – 18 “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 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吗?或作 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。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 至成义。感谢神,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 奴仆,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 的模范。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就作了义 的奴仆。”

弟兄姐妹们,让我们不要让步去犯罪及接受试探。与其我们应该靠着圣灵顺服,当是公义的仆人,躲开罪恶,而且为神过公义的生活。愿主坚固我们的生活及服侍祂。

在祂事工里,

林世明牧师 (本堂牧师)

(由李金雄牧师翻译)